[转]中国程序员有美国梦吗?

大浪淘沙,金子难寻

1848年,美国爆发了加州淘金热潮,大量人口涌到加州进行淘金,其直接后果就是让一个叫旧金山小 村庄的转眼间变成了一座大城市。在淘金热潮之初,你拿个筛子在河床里筛泥沙也能找到金子,这是何其容易的事情。但我们假想一下,如果当时一个淘金者拿着他 的筛子跑到中国来,他能够淘到金子吗?我觉得是不可以的。这不是说中国的黄金矿藏量就比不上美国的一个州,而是中国没有如此高浓度而且可以进行露天开采的 金矿。
1971年,旧金山湾区南端由于“淘沙子”出了名,因而被大家叫做硅谷。1998年,Google在硅谷诞生了,然后开始疯狂地吸收硅谷乃至全球的技术人才。2006至2007年,Google在中国进行大规模招聘,这时候他们遇到了跟淘金者中国之行一样的难题……
中国是第一个成功迫使Google进行笔试的国家。这句话说出来可能会让大家觉得十分搞笑,国内哪家公司招聘一线工程师不是先笔试再面试的。在人力 资源供求相当的国家里,确实不需要笔试这轮筛选。有资质并且自信有资格来应聘的人,一般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沟通,然后再确定这份工作是否适合。但这在人力资 源明显供过于求的中国来说,就一点也不现实。
Google中国也有高层承认,以ACM/ICPC竞赛成绩来挑人确实有所缺陷,很多适合这份工作的人会被直接淘汰掉,连面对面或电话沟通的机会也 没有。但假如你去看一下Google中国的校园招聘场面,看一下在各省重点大学里连开多个大教室进行笔试的情景,你不得不承认,要跟所有这些学生进行沟通 的成本实在是连Google中国也支付不起。
总结一下,中国不是没有人才,也不是培养人才的方法有严重缺陷,至少这些都不是根本问题。根本问题是,在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下,再好的企业都只能选 用一套折中的人才选拔方案。你不能怪企业,说假如能生在美国你就能被Google美国所挖掘,而现在则被Google中国拒之门外。

人人都会发光的时候你该怎么办?

有时候用“是金子早晚会发光”的说法来自我安慰一下,也不是什么坏事。但当你发现人人都会发光的时候,你就知道事情有多不好了。 我们来做个数学建模,假设美国计算机人才中的top 100, top 1,000, top 10,000分别叫做A类、B类、C类。那么美国的人力资源供需关系大概是这样的:

  • 需求:100人;供应:100人。
  • 需求:1,000人;供应:1,000人。
  • 需求:10,000人;供应:10,000人。

在保持A类、B类、C类界线不变的情况下,放到中国来很可能就是这样子的:

  • 需求:500人;供应:1,000人。
  • 需求:5,000人;供应:100,000人。
  • 需求:50,000人;供应:10,000,000人。

就算中国的人才需求是美国的5倍,但依然供过于求。就算顶级人才的供求矛盾不明显,人才结构上的不合理也会给底层造成巨大的压力。
在A类里面,只有500人做不了自己应做的工作,被迫降级去做B类的工作。对于人口如此众多的一个国家来说,让500人屈就一下不是什么大问题。在 B类里面,会有95,000人做不了自己应做的工作。而到了C类里面,会有9,950,000人做不了自己应做的工作,这时候问题就很严重了。
如果你搞不懂上面那堆数字说的是什么,那么我尝试换用浅白一些的语言来再说一次。如果你在美国,并且你达到了Microsoft美国招聘的要求,那么你成功加入Microsoft的概率就相当高了,因为你和Microsoft相互需要对方。
但如果你在中国,并且你达到了Microsoft中国招聘的要求,那么你成功加入Microsoft的概率并不怎么高,因为跟你一样符合这一条件的 人数要远多于Microsoft的需求。如果你想要确保一个较高的应聘成功率,那么你必须远高于Microsoft的招聘要求。

没有压力的都跳槽了

假如我们把胜任某个职位的人简单分为两类:刚刚好胜任的,以及过度胜任的。那么,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有趣的推论。
刚刚好胜任的人,是一定很有压力的。如果上面的分析没错的话,你之所以能够获得这个职位,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运气。好几个拥有同等实力的人跟你抢这个 职位,尽管他们没能抢到,但依旧对此虎视眈眈,时刻准备着抢你饭碗。企业没理由对此坐视不理,一定会让你一直处于失业的边缘,以此作为筹码逼你好好干活, 这时候你没压力才怪。
过度胜任的人,忠诚度一定会打折扣。总有更好的职位在对你招手,尽管你知道那些职位你只能凭运气获得,尽管你知道得到了你也站到了失业的边缘上,但你就不心动吗?肯定还是会心动的。
知足常乐者?估计在顶端会多一些。我和Jeff这样的,属于在国内少数算是享有American Dream的人,也就是能够通过自己的奋斗来获得应有的财富与社会地位。Jeff倾向于认为这对广大程序员普遍适用,并且鼓励大家都去追求自己的梦想。然而我得到的结论却并非如此。对于这事情,你怎么看?
转自:http://www.cnblogs.com/cathsfz/archive/2009/06/15/15033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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